2017年省市级学生评优实施方案
一、分配依据
评优名额分配根据学期考核结果、各系人数进行平衡分配。
1. 系部学管考评:基础部、商贸系10分、旅游系、财会系8分。信息系、形象系6分、汽车系4分
2. 各系人数分档:600人以上商贸系、财会系、汽车系、信息系10分;600人以下旅游系、基础部、形象系7分
3. 各系分数排序:
商贸系20分、财会系18分、基础部17、信息系16 、旅游系15 、汽车系14 、形象系13
二、评选名额分配
1.省级三好学生推选7人(评选2人):商贸系1人,财会系1人,基础部1人、信息系1人,旅游系1人,理工系1人,形象系1人。
2. 市级三好学生推选12人(评选8人):商贸系2人,财会系2人,基础部2人、信息系2人,旅游系2人,理工系1人,形象系1人。
3.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选7人(评选1人):商贸系1人,财会系1人,基础部1人、信息系1人,旅游系1人,理工系1人,形象系1人。
4.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推选7人(评选3人):商贸系1人,财会系1人,基础部1人、信息系1人,旅游系1人,理工系1人,形象系1人。
5. 省级先进班集体推选3个(评选1个):商贸系1个,财会系1个,基础部1个。
6. 市级先进班集体7个(评选3个):商贸系1个,财会系1个,基础部1个、信息系1个,旅游系1个,理工系1个,形象系1个。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其他重修、补考等情况请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在校期间需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社团成员”等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6.同时参照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
四、评选要求:
1、各系推选出的名单按照成绩进行排序,评优初选不分省市,只按名额成绩排序汇总便于评选。文字材料由各系把好关,学生处不负责编辑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推选材料直接作废,按名次递进。
2、2017年2月25日上午前各系把汇总后的“登记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13)发电子版到学生处邮箱sxxsc2011@126.com
3、(1)三好优干登记表的填写:出生年月按照“1996年10月”的格式填写,学校“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班级“能体现或区别于其他班级就行”,专业“参考2015届毕业生信息表” 中专业一栏,文字(含主要事迹)统一用“汉仪书宋一简5号字”(2)汇总表班级名称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统一用“汉仪书宋一简5号字”。
4、主要事迹300字以上。
5、尽量评选二、三年级在校生。
6、按照“三好优干材料”Excel表汇总学生成绩和荣誉等。
7、下周一上午交学生处的材料:(1)学生荣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学生所在班级各学期成绩表。
8、填写不规范的取消评选资格,请各位系主任、学管主任严格把关。
五、评选程序
1.评选文件公开,学生处根据文件,制定推荐和评选方案,明确推荐条件;
2. 各系在各班推荐的基础上,经系部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学生处在各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人选的个人综合情况(学习成绩优秀、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荣誉、平时优异表现、参加活动等)、系里上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情况,各系主任、学管主任、教学主任机集体研究意见后确定初步人选并签字;
4.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5.公示后整理材料上报。
学生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