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2-30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836

(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应当做到自觉、主动,一般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

(2)按时。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







    • 党委书记 贾宝文
    • 党委副书记 孙中升
    • 党委专职副书记 程亮
    • 党委委员 
        贾宝文  孙中升  程   亮  王戈弋 
         范守才  尹倩倩  王京光  李   丽 

    • 党员数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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