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1143

为鼓励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省级和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当年毕业的所有学生,包含中专学生和三二连读大专学生。

(二)评选比例

1.中专层次班级评选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市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总数的4%。

2.大专层次班级评选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市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总数的6%。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其他重修、补考等情况请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需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社团成员”等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各系部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初选名单实行差额上报,即各系部在原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名递补候选人,以备审核不达标准名额的替补。

(二)各系部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和“当年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以及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生成绩表原件,及时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对报送名单进行审核,最终结果将由学校党委进行研究通过,结果在校内公告栏和官网进行公示。

(三)撰写评选工作报告和“当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当年市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一起形成学校正式文件,连同“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2份,附历年成绩表原件并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和初选名单电子版一并上报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优秀毕业生名单通过“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向社会公示。

四、奖励及违规惩处

(一)奖励

经公示和审核合格的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授予相应级别的优秀毕业生称号,分别颁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并由学校将“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对毕业时未落实单位的省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学校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重点进行推荐,切实体现优秀毕业生优先就业的原则。

(二)违规惩处

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级等情况的省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学校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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